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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证据的认定 等你等到我心痛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来源:常州资深合同律师 浏览:266

[导读]: 宋律师,常州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

宋律师常州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法院对证据的认定

民事诉讼中的认证是指“法官对于当事人举出的和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庭质证,进行分析研究后,按照一定的标准鉴别真伪,确定其关联性和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诉讼活动。”


认证是考察法官的业务能力,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环节,必须运用所学的各种知识,以清醒的头脑,运用判断、推理等方法认真核实证据,分析判断证据的特性,从复杂的证据中理出一条主线,并围绕该主线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分析,逐一排除疑问和矛盾。通过认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和是非,并最终形成判决,因此必须慎重认证。作为证据,一般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特征,法官审查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也主要围绕这三个特征来进行。只有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庭审中,选择适当的时候、适当的方式认定证据,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法官的认证,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到张能否得到支持,心中就有数了,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或者法院裁判奠定基础。如果选择不当,则容易影响庭审的效果。


审判实践中,主要有三种认证方式:一证一认方式、一组一认方式、综合认证方式。


1 一证一认方式。是在调查阶段,由当事人逐一举证、质证,法官在证据质证后决定是否认定其证明效力。该种方式适用事实清楚、争执不大的简易纠纷案件,如果是案情复杂或证据较多案件,一证一认容易导致前面认定的证据被后面新提供的证据推翻。


2 一组一认方式。即在调查阶段,法官根据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指导当事人将相关的证据作为一组证据举证,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后,法官对于该组证据分别确认其有无证明效力。该认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证据的连贯性,避免认定证据时容易产生的矛盾。


3 综合认证方式。是指经过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后,由法官认真审查证据是否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相互有无矛盾、能否互相佐证,证据属性及证明力大小,间接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及每个证据在证据链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所有证据情况再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该种认证方式,既可以保证庭审的不间断,又可以避免片面认证、出现矛盾等不足,也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言辞对抗权利和当事人的主导地位。至于认证时机,可以在调查结束后宣布休庭评议认定,也可以在法庭辩论后休庭评议认定。为避免辩论阶段出现新事实而恢复法庭调查又提出新的证据导致的认证矛盾,法庭辩论结束后认证更为稳妥。审判实践中,要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灵活掌握并运用这三种不同的认证方式,选择好认证时机。


法官认证必须充分说明理由,让当事人及代理人、旁听群众能够根据法官的说理,明白案件的输赢原因。认证的理由不能脱离证据应该具备的特性,语言要通俗易位,注意高度归纳概括,层次清楚,逻辑性强。可以根据案件认定事实的时间顺序认定证据,也可以分组认定。







等你等到我心痛

事实上,;物流;在中国是新名词。自然,物流保险也就成为一个新概念。

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物流日益成为重要的第三利润源。凡事总是利弊相伴,随着利益的增加,物流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也同样增加:风险程度增大,环节繁琐。对此,业内人士均有着不同的看法。实际上,从传统的运输、仓储到现代物流管理的转型,企业与物流供应商所承担的物流风险,已不仅仅局限于几个简单的环节,它涵盖了从产品的研发到销售全部过程。

印象中,保险是;富人的奢侈品;,当这种奢侈品进入寻常百姓家时,国内保险业市场也蓬勃发展起来,但在这些众多的险种中,却少了物流险种的身影。而作为中国产业的;新贵;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对物流保险已是翘盼多时。或许,物流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颇似;鸡肋;,有风险,但又有巨大的利润,自然,保险公司就鲜有表现相应的物流保险产品。市场的等待,真可谓千呼万唤才出来!近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率先打破这种沉默,推出行业期待已久的物流保险产品。 新出台的物流保险到底什么样能否解决物流行业的难题和困惑在实际运作中能起到多大的作用物流企业真的有了护身符吗

等你等到我心痛

企盼,更多的是源于对现状的不满。

第三方物流企业如此企盼物流保险,正是因为自身在经营中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风险。运输、仓储等单个环节被整合成为一个概念物流,而相应的各个险种并未被整合为统一的产品物流保险,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对此,中远物流商务部的郭峰经理有着自己的见解:;中远物流作为业内的一家大公司,风险管理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考虑如何将企业的风险转嫁出去,自然,物流保险是我们的一块心病。;

上海快急有限公司、K急送执行董事向勇对国内物流保险的尴尬现状颇有体会:;在国内买物流保险,我们感觉过于分离,仓储是仓储的保险,运输是运输的保险,没有一个整体物流保险。而在物流过程中,上端批量运输,如海运、空运、仓储等,投保都比较容易,但到了末端配送阶段,很少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物流供应商很难寻觅到‘投缘’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曾有媒体报道,深圳人保推出物流保险,并引起业内人士关注。;实际上,深圳人保公司推出的只是保险方案,而不是保险产品。;人保财险有关人士分析,深圳人保只是把原来的货运险、财产险组合成一个保险建议书,采取灵活的承保方式,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产品,仅是老产品的一种新做法而已,解决不了原有产品存在的问题。 宝供物流公司作为国内较大的民营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物流保险有着自己的一套看法,其公司副总裁肖楚雄这样说道:;现在物流保险是一个大问题,很多企业对此不满,索性企业自己内保。; 他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大企业,包括一些个体企业,很多都是内保,原因是保险公司的保费太高,比如企业一年的保费可能需要500600万元,但根据多年运行数据计算后发现,企业需要投保的项目每年不过100200万元,上保险显然不合算,所以干脆就自保,或者交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去保。

第三方物流企业对物流险种现有品种的不满和希望并非几句话能说清楚的,但对于物流保险的企盼则是业内有目共睹的。随着国内货物运输、仓储以及物流业的发展,国内企业对物流保险的呼声非常高,对物流保险产品的需求非常大,呼吁国内保险业能够推出针对物流业务及其运作环节的保险产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保险公司也有其难言之隐。

首先,国内并没有一个相应配套的物流法规,与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少,更谈不上统一。从行政管理角度而言,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不同的运输方式隶属不同的行政单位管理,致使行业管理及法规有诸多不规范之处。这造成的一个直接结果便是,保险条款措辞的使用、的界定,均无法可依。

其次,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现状亟待改进。物流市场混乱,没有进行标准化的物流企业分类及信用分级体制,真正统一的物流协会没有建立起来,无法起到行业自律的作用。现代物流以第三方物流和信息技术应用为特征,国内大部分所谓的物流企业并不具备现代物流的特征,多数只是传统运输、仓储企业的再包装而已,根本达不到现代物流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标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企业,这更增加了设计物流险种的难度。

如果用;多米诺骨牌效应;作一个形象的介定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就是处于这种效应末端的直接关联者。因为,物流保险与单纯的仓储、货运不同,现代物流包括装卸、仓储、储运、配送、流通加工、流通包装等一整套流程,它是几个环节的系统集成。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只能承保物流中的部分环节,根本无法适应当前整个物流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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